對此,局長王志誠表示,市府、文化部、歌劇院營運單位已多次舉行會議,目前對於市府無償捐贈歌劇院所提的部分附帶決議,包含市府評議委員席次、市民優惠辦法、爭取文化部補助及扶植在地表演團隊等項目,皆達成共識,將進一企業貸款步形成計畫落實。

台中歌劇院贈中央 民代批無能

他們指出,之前有部分民代指責市府「割地賠款」、「將孩子送養」,所以提出九點附帶決議,要求市府爭取應有權益;這一年多來市府在這個案子上節節敗退,全軍覆沒,沒有為台中市民爭取到優惠措施,更別談以地易地,或是爭取同等經費的建設,突顯市府執政的「無能!」文化局長王志誠明顯失職。

張?分議員強烈要求文化局長在議事堂做承諾,立委出面跟中央協調,目前只是口頭結論,如果進一步沒有具體符合議會決議的結果,文化局長應該下台負責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台信用貸款中歌劇院贈中央-民代批無能-160000141.html

位在七期重劃區土地3.8公頃的「大台中都會歌劇院」,花費22億餘興建,市府及中央各付一半;後爭取列為中央管轄的「台中國家歌劇院」,由中央營運,市府必須將其土地及建物無償交給中央。

103年3月市議會對市府此舉做出九點附帶決議,要求市府執行,以免白白浪費台中付出的金錢及土地。這九點附帶決議包括土地部分,向文化局以地易地方式爭取回饋;經費部分,向文化局爭取在大台中市設立大型國家級場館,至少費在22億元以上。另外,多議員當時都要求未來對台中市民採優惠措施,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應有台中市的代表等等。

台中市政府無償將「台中國家歌劇院」的土地建物無償送給中央,市議會曾做出九點附帶決議,議員張?分、張廖乃綸痛批林佳龍市長上任一年多,「無能、失職」,對議會的決議無能為力,任由中央宰割,昨天才由部分立委出面「抹粉」爭取台中市民優惠票價。

議員也批評市府藐視議會,議會是民意機構,市府對於議會的附帶決議視而不見,如馬耳東風,不用心不盡力,市府踐踏民意,不顧市民權益,昨天緊急由立委於昨天出面「抹粉」,文化局自廢武功,讓人失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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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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